纪委办

  • 2018.12.20
  •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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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审核、印发、报送有关文件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2、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文书、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密工作的布置、检查,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4、负责学校纪委决议、决定在全校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掌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为领导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5、筹备、安排校纪委各种会议、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及整理工作。

6、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受理学校党员违反党纪或行政监察对象违反政纪问题的信访举报;承办、督办或组织协调学校及所属单位有关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申诉;负责信访案件统计、分析及报告、通报工作等。

7、协助领导抓好反腐倡廉、党纪政纪教育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工作;协助领导抓好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

8、部署、安排全校党风廉政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

9、组织纪委内部的业务学习和全校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