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 2018.12.20
  •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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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相关人事方针政策,根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及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实施人事、人才、师资、工资福利等相关文件办法。

2、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核算、社保、津贴、补贴的调整管理。

3、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人员试用期满、聘用期满的考核工作、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职工评优推荐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人事信息管理,做好教职工信息数据库的录入、维护和更新,汇总审定各类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的收集、保存、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定期制定教职工花名册及相关人事资料。

6、负责学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及教职工的辞职、辞退、借调等;负责教职工国内外培训进修的管理工作;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等相关手续及离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办理评残、抚恤等相关事宜。

7、制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评聘的组织工作;做好教职工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等工作,如教师资格认定、新进人员培训和转正定级等。

8、负责教职工户口管理工作及女教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