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麒麟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各处室(部门) 、专业系:
现将《麒麟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带领集团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自检自查,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引起高度重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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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 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一)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麒麟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何梦,中共党员,麒麟区珠街街道青龙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村民,2021年4月3日20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李润,中共党员,麒麟区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李家村村民,2021年4月3日21时2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熊长明,中共党员,麒麟区越州镇大梨树村委会小熊旗田村村民,2021年4月4日20时3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4.丁连文,中共党员,麒麟区沿江街道新圩村委会新圩北村村民,2021年4月8日11时3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