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问责利器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 2018.07.01
  • 政论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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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7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7起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再次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释放了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再次彰显: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强力问责有力倒逼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问出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问责是推动责任落实的必由之路,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是抓主体责任的核心、关键和落脚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政治之责,是党中央根据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各级党委的职责所系。而党委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

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全面落实部署要求,结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责述廉等工作,抓住“关键少数”的原则,强化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举利剑强问责。要以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实际行动,以“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为导向,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扶贫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问题、主动出击、强化追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重心要放在抓书记、抓问责上,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是管党治党的掌舵者,领头人,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首要责任。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才能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一级带一级,才能真正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使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问责“利器”,实行“一案双查”,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为开创新时代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麒麟职校    阮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