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麒麟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的通知

  • 2021.04.23
  • 廉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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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部门) 、专业系:

      现将《麒麟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带领集团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自检自查,严肃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引起高度重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附件

麒麟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三)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麒麟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7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施云才,群众,麒麟区第十中学高级教师,2021年4月4日21时1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2.梁聪宝,中共党员,麒麟区沿江乡大龙村委会马房村村民,2021年4月5日21时3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3.李周全,中共党员,麒麟区沿江街道鸡街村委会鸡街村村民,2021年4月16日21时3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4.胡全坤,中共党员,麒麟区茨营镇团结村委会万旗营村村民,2021年4月16日22时4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5.崔国义,中共党员,麒麟区太和街道小坡社区居委会副主任,2021年4月18日20时2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6.牛锦亿,中共党员,麒麟区东山镇新村村委会新村村民,2021年4月18日20时4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7.杨小德,中共党员,麒麟区东山镇拖古村委会落龙村村民,2021年4月18日21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